镇平县第二人民医院检验科 徐瑞平
近日,美国明尼苏达州的一名护士被爆出用同一个针筒为多名患者注射,致使161名患者面临感染艾滋病或肝炎的风险。据香港东网报道,涉事护士在明尼苏达阿波利斯非营利医疗体系阿利那健康(Allina Health)旗下一家位于圣保罗市的皮肤科诊所工作。阿利那健康表示,该名护士对每位患者都会用已经消毒的新注射针,但有时会用同一个针筒为多名患者注射。目前,涉事护士已被诊所解雇。 虽然事情发生在国外,但是也为我们国内的医务人员提了一个醒:安全注射警钟长鸣! 根据我国《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违者将受到处罚。但是据调查结果显示,在中国某些地方,使用未消过毒的注射器和针头进行注射的比例高达30%;20%的乡村医生认为注射过程中只要没有明显回血现象,就可以重复使用注射器。 实际上,由于回血及细菌的生存能力,加上其他因素等,即使在使用过程中做到连接线与头皮针一性次使用,但若高压针筒重复使用,同样可以导致患者之间的交叉感染,可以传播艾滋病、乙肝、性病等传染性疾病。 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不仅可能导致乙肝、丙肝、艾滋病等血源性感染,还可能导致多种细菌感染,如脓肿、败血症、心内膜炎及破伤风等。 安全注射是阻断血源性感染、保障患者安全和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的基本路径和有效措施。 因此,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所有医务人员都应该从自我做起,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树立正确的理念,严格执行无菌操作的原则,安全注射,对一次性医疗耗材重复利用绝不姑息。 关于安全注射,我们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二、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用后注意消毒/灭菌(一次性的用后丢弃)。 三、不徒手分离针头或进行二次分检,因为每增加一次操作,就增加一次风险。 四、使用后的锐器应及时放入耐刺的锐器盒中,到指定容量时应及时密封并更换。丢弃锐器时应先检查锐器盒,确定锐器盒未装满且无针头突出。 五、安全注射包括环境清洁、手卫生、无菌操作、医疗废物管理等,一定不要把安全注射仅仅局限于穿刺这个动作。
相关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对安全注射的要求 一、进行注射操作前半小时应停止清扫地面等工作,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活动。严禁在非清洁区域进行注射准备等工作。 二、配药、皮试、胰岛素注射、免疫接种等操作时,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用”。 三、尽可能使用单剂量注射用药。多剂量注射用药无法避免时,应保证“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严禁使用用过的针头及注射器再次抽取药液。
四、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开启日期和时间,放置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提倡使用小包装。
五、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碘酒、酒精的容器等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碘酒、酒精,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六、药品保存应遵循厂家的建议,不得保存在与患者密切接触的区域,疑有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要求处置。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第22条:医疗机构应建立无菌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经消毒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医疗机构不得重复使用无菌器械。 第36条:医疗机构重复使用无菌器械的,或者对应当销毁未进行销毁的,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43条处罚。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35条: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