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者言传身教 学者耳濡目染不拘一格培养中医药人才 本报记者 索晓灿
“教者言传身教,传道、授业、解惑;学者侍诊于师,耳濡目染”,这就是中医药师承教育。中医药师承教育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记载,传统的师承教育一般以家传师授为主,强调教学的实践性,重视临床能力的培养,注重因材施教,符合中医药学形成和发展规律,在中医独特的思维方法及中医临床技能的传授方面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中医以师承的方式培养了大量人才,其历史功绩已经得到肯定。具体来说,在培养中医药人才的过程中: 一是要充分发挥院校教育、师承教育各自的优势,积极进行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院校将师承教育覆盖中医药类专业学生,夯实中医药基础理论,提高中医药文化素养;加强中医药经典理论教学与临床实践相结合,鼓励国医大师、名老中医药专家“进堂”传授学术思想和实践经验,遵循高等教育共性要求和中医教育个性特征,鼓励中医药院校开展中医药师承人才自主招生。 二是要发挥师承教育在毕业后教育中的作用,深化医教协同,将师承教育作为毕业后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师承教育在毕业后教育中的作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毕业后教育制度。 三是要推进师承教育与继续教育协同发展,积极开展多层次的以师承教育为主要模式、以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为主要内容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并优先纳入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给予支持。 四是要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包括传授中医药理论、教授临床技术和方法等。 就在2017年年底,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印发《河南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仲景工程)实施方案》,计划首批遴选60位中医药学科拔尖人才,利用3年时间,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临床与科研相结合等多种培养方式,培养一批在本学术领域造诣深厚,具有较强学术经验传承或科技创新能力,取得突出成绩、在全国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并具有较强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带动高素质、高水平学术创新团队的建设,引领中医临床优势学科可持续发展的拔尖人才。
《中医药法》第三十五条 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