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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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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常俊伟 通讯员张红丽)近日,位于新乡市向阳路的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标志着新乡市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迈入了新的阶段。 据了解,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使新乡市医疗纠纷有了新的解决渠道,在调解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按照公正、规范、高效、利民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调解优先、平等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不断提高医疗纠纷调处能力和水平,为医患双方架设互通、互信、互商的沟通平台,使医患双方真正相互理解、达成共识。 新乡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提高矛盾调解处理能力,在全社会树立起公平公正、专业权威的良好形象,为打造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平安新乡做出积极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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