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卫生计生委 马海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规模逐年增大,已经成为对社会有一定影响的特殊群体。 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提高流动人口婚育健康水平,对于完善特殊人群的服务机制,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提高流动人口满意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现 象
据统计,2016年年末,我国流动人口达到2.45亿人。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流动人口的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流动人口的主体是处在生育旺盛期的育龄人口,他们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有巨大的需求。 流动人口绝大部分来自农村,与城里人相比,他们的生活条件、保健意识、维权意识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也是疾病感染和传播的重点人群,属于全社会关注的重点对象。 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将2017年“世界人口日”宣传主题确定为:“人口流动健康同行,计划生育倡导文明”,旨在倡导全社会关注流动人口健康问题,加强健康科普,弘扬婚育新风,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和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号召流动人口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做到有计划、按政策生育,负责任养育。
问 题
近年来,各地卫生计生部门根据流动人口新情况,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目前的服务管理工作相对于飞速发展的新形势,明显滞后。 卫生计生部门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与日益增长的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需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人们的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和发展举措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制约了新时期卫生计生事业的发展。 一、服务观念不更新。 一些地方还抱着旧管理观念不丢,对流动人口服务意识不强,没有主动深入群众,了解流动人口疾苦,为他们排忧解难,而是将其作为管理对象对待,坐等群众上门。 流动人口应该依法免费享有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公共卫生和计生技术服务,却迟迟得不到落实;他们也未能与户籍人口享受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和妇幼保健宣传教育服务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服务措施不到位。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手段缺失、滞后,上门登记、访问排查不深入、不及时;信息平台交流查询不迅速、不积极,造成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双方流动人口底子难摸清、孕情难掌握、措施难落实、处理难到位;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的能力减弱,造成流动人口超生现象严重。 目前,无论是流入地,还是流出地,违法生育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中,占各地计划外生育总量的50%~80%。 三、服务对象不广泛。 目前,卫生计生优质服务范围仅局限于常住人口,还未真正涉及流动人口。 一是使流动人口等弱势群体失去享有卫生计生优质服务的机会。这部分人由于脱离了单位,离开了原籍,他们在免费康检、享受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等方面的基本权利往往得不到保障。 二是对男性流动人口关注较少。在中国的大部分家庭里,生男、生女、生多少及避孕节育方法的选择等内容,往往是男性说了算;而针对男性的计划生育有效宣传和服务却做得远远不够。绝大多数男性主动参与卫生计生工作的积极性没有被调动起来。 三是对未婚流动人群服务欠缺。由于开放环境的影响,未婚同居、婚前妊娠、政策外生育现象逐年增多,而现行的法规政策和服务模式却将这部分人排除在服务范围之外。他们应该享受的避孕节育宣传和免费节育手术等优质服务得不到保障;因生殖健康知识缺乏和计生服务手段缺失所造成的人口生育隐患,得不到及时消除。 四、服务效果不明显。 由于城市服务手段的缺失或滞后等因素,造成流动人口的健康隐患难以消除。 一是心理健康状况不良。面对城市社会的激烈竞争局面,流动人口普遍存在着精神压力偏大的问题。每天都处于高度紧张及巨大精神压力下的打工人群,几乎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精神萎靡、情绪烦躁、不愿与人沟通等心理疾病症状。 二是生理健康不佳。由于工作、生活、医疗、卫生条件差别较大,因而农村打工人口比城市人口的健康状况更差。流动人口由于对自身健康和疾病缺乏认识,对自我保健知识知之甚少,因而到医疗卫生机构求医的频度要比城市人口低得多。特别是有的人怀疑自己有“性病”或“阳痿”后,生怕被人发现而偷偷找江湖游医诊治或胡乱购买服用一些补肾壮阳药物,从而延误了病情。 调查结果显示,流动育龄妇女住院分娩、妇女病普查率均低于户籍人口,而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则高于户籍人口。 上述现象和问题说明当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需求没有得到满足,其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保障。 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流动人口方面讲,还有部分群众没有彻底摆脱“多子多福、无后为大”和“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的束缚。 从服务与管理角度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重要性的认识有偏差;针对流动人口婚育健康的宣传教育不深入;齐抓共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格局没有真正形成;户籍地和现居住地服务管理不到位。
对 策
全面深入开展卫生计生优质服务工作,提高广大流动人口婚育健康水平,最大限度满足他们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迫切需求,是时代赋予卫生计生部门的神圣职责,也是新时期卫生计生干部必须履行的光荣使命。 为了迅速改变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的不利局面,我们应当从以几个下方面抓起: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 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相关部门要正确认识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意义,重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后果和危害,增强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紧迫感,切实将流动人口提到与常住人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对待。 首先要加大人力、财力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使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得到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证。 其次要加大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的考核力度,要像考核常住人口那样提高流动人口的考核比重,引导各级政府对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高度重视;要通过提高流动人口的考核分值比例,来调动基层管理部门的积极性,达到让流动人口满意的服务效果。 二、创新形式,提高对流动人口婚育健康的宣传教育效果。 (一)努力实现政府与群众互动式宣传。将有关政策法规和婚育健康等内容编写成册,以快板书或问答题等形式发放到流动人口手中学习传阅。然后定期或不定期举办有关知识竞赛,或者召开有奖问答会等,培养群众的学习兴趣,提高大家接受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二)发挥新老媒体优势互作用。在新形势下,要充分利用微信、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同时,要利用展板、标语、电子广告屏等传统形式,把各项政策和科普知识宣传到千家万户。 (三)开展精准式宣传教育。1.针对不同人群宣传不同的内容。对于中老年人群,重点开展培养先进生育观念和科学健身养老的宣传。对于婚前和生育期对象,要着重进行优生优育、合法二胎生育和科学育儿、孕产期保健等方面的宣传。2.根据不同的时间、地点,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白天,宜举办培训班、演讲会、座谈会等;晚上,则宜进行猜谜会、文艺演出、上门服务等。针对常住人口,宜在集市开展大型宣传活动;针对流动人口,宜在工厂、市场等地举行小型宣传活动。 三、多措并举,加大流动人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力度。 首先,由各级政府主持召开流动人口综合协调座谈会,卫生计生、公安、工商等牵涉流动人口业务的职能部门共聚一堂,统一认识,共同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一盘棋”思想,将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各职能部门的分内工作,形成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工作各部门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格局。 其次,要形成一个对各部门有制约,对流动人口有协调统一权,行业政策与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政策相一致的政策性文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内容列入各职能部门的公共责任目标。通过考核和奖惩,增加各职能部门的动力和压力,提高各行各业齐抓共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 同时,严格落实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综合治理措施:实行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有奖举报办法;加大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行为的惩处力度,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群”的效果。 四、双向配合,提高流动人口服务质量。 首先要坚持经常性地上门登记访查服务制度。 通过深入群众访问了解,掌握辖区流动人口的数量、结构、分布和去向。同时,户籍地与现居住地要利用信息平台及时交流反馈流动人口访查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对访查了解到应办而未办流动人口有关证明、应享而未享有关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要积极协助帮其办理有关手续并送证上门,说服动员其落实有关节育手术项目。 其次,狠抓流动人口户籍地的服务与管理。 重点把好“三关”:一是把好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康检关。在流出前要宣传教育群众按时到流入地参加康检,不得无故要求群众再回原籍康检。二是把好未婚男女的年度查验关,看婚育情况是否有变化。三是把好已婚男性的不定期审验关,看是否有婚外孕育现象发生。 最后,优化现居住地的服务与管理。 一是向流动人口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要让流动人口同常住人口一样享受各种优惠待遇,如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和岗前培训,及时享受计生奖励优惠政策等;主动上门为其解决子女入托入学、困难救助等生活问题,让流动人口感受到温暖和关爱。 二是开展城乡交界地带计划生育文明村庄创建活动。要通过颁发租房许可证、村委会(居委会)与房东—房东与租户计生合同的互签、计生文明院落—文明村组的评比与奖励等措施手段,培养引导辖区群众自觉自愿投入到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卫生计生工作中来。 三是建立各种流动人口协会。要根据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各种场所,如集贸市场、建筑工地等,分别由工商、城建等单位牵头成立流动人口工商协会、建筑协会和其他协会,形成一种计生行业牵头、卫生计生部门指导、流动人口参与的工作新机制。通过流动人口协会的有效活动,实现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良好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