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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7年7月13日 星期四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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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恶难分”的对乙酰氨基酚
      对乙酰氨基酚又称扑热息痛,属于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是目前解热、镇痛常用药物之一,其疗效确切,口服吸收快,为世界卫生组织所推荐的儿童使用较为安全的解热镇痛药物之一。但是如果使用不当,对乙酰氨基酚也可能成为危害生命健康的“毒药”。
不良反应高危人群
    近年来,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多次警告,过量服用对乙酰氨基酚,会导致肝功能衰竭,甚至死亡。
    高危人群包括:在24小时内服用超过处方规定剂量的患者;同时服用1种以上含对乙酰氨基酚成分药物的患者;在服用含对乙酰氨基酚成分药物时,饮用含酒精饮料的患者。
为何会“伤肝”?
    20世纪80年代,科学家就已揭示了对乙酰氨基酚的代谢过程:正常情况下80%~95%的药物在肝脏直接代谢、失活,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药物则易被肝脏代谢,活化为具有毒性的N-乙酰苯醌亚胺。
    事实上,当对乙酰氨基酚的剂量正常时,N-乙酰苯醌亚胺完全可以被肝脏的解毒物质——还原性谷胱甘肽分解,而不易发生肝损伤。
    但是,当对乙酰氨基酚摄入过量,N-乙酰苯醌亚胺大量生成,还原性谷胱甘肽耗竭,肝脏就会受损。当肝脏受损且超过了自我修复能力时,肝损伤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因此,对乙酰氨基酚“量”的概念至关重要。
规范用药要点
    患者因对乙酰氨基酚而造成的大多数肝损伤,是由于过量使用而引发的,这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医务人员在应用该药时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用药前必须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看清成分,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多种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特别要留意中成药,事实上多种中成药也含有对乙酰氨基酚,不可忽视。
    用药期间需要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嘱使用。服药不得多于4次/天,两次用药间隔6~8小时,同时患者可适当多饮水,以加快药物代谢。
    用药期间不得饮酒或喝含酒精的饮料,以免增加肝损伤的风险,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慎用。
    退热时严格遵守“38.5摄氏度”的界限,体温低于38.5摄氏度时,以物理方法退热,如暴露肢体、枕冷水袋、湿毛巾擦拭或外敷降温等;当体温高于38.5摄氏度时,才考虑用药,但连续使用对乙酰氨基酚不应超过3天。
    儿童患者应格外注意剂型和剂量,严格根据年龄和体重,按说明书用药。
    未开封的对乙酰氨基酚混悬剂应室温保存(10~30摄氏度),患儿家属应将药物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使用后则应拧紧盖子,放在冰箱中冷藏保存(2~8摄氏度),以保证药效。
    一旦服药过量,出现异常情况,医务人员应及时对患者进行催吐、洗胃,并用乙酰半胱氨酸解毒。 (石浩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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