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自苹
《中医药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国传统医学的法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中西医并重”的基本方针和政策。 目前,基层中医药服务人员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知识老化、年轻中医药人员西化等问题,这些严重制约着基层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管理部门应重视基层中医药从业者的理论水平、临证能力、实践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笔者建议举办中医药知识提高班等,以加强基层中医药从业者的专业素养。 在具体措施方面,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基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好中医药知识培训班的宣传、引导工作,营造中医药从业人员人人知晓、踊跃报名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第二,完善组织机构。建议基层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牵头,县(区)财政在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依托县(区)中医医院、县(区)卫生学校为培训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培训班内外协调、人员遴选、课程设置、考试考核、监督实施、评估总结等具体事宜。 第三,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议相关管理部门结合中医药人才培养的特点,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并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比如人员遴选标准、退出机制、考评机制等,确保培训取得实际效果。同时,应遴选县(区)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西学中”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基层的整体服务能力。 (作者供职于重庆市荣昌区中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