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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师承让现代与传统教育完美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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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医师承让现代与传统教育完美结合
 

本报记者  李 季

    唱经方,背中药汤头歌……在开封市第二中医院门诊2楼几间古色古香的名中医工作室里,每天都会传出悠扬的声音。这是该院名中医带徒的必修课程,温故而知新成为中医师承教育的一大特色。
    中医能够流传数千年,优秀的传授方式在其中功不可没。古代的中医传授包括医署传授和师承传授。因此,要吸收古代师承传授方式的优点,使现代中医药院校教育与中医传统传承模式有机结合,着力培育“重素质、厚文化;重传承、熟经典;重实践、多临床”的特色中医药人才,构建现代与传统完美结合的中医教育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师承入法意义深远

    “今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医药法》对中医药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其中,对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专门提出,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医师和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在执业、业务活动中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封市第二中医院院长王永刚说,“《中医药法》具有现实意义,从法律层面肯定中医医师带徒的人才培养模式,确定其合法性,为保护民族医药国粹、解决基层缺乏中医药人才开辟了可行途径”。
    原河南省政协委员罗锐告诉记者,他很关注中医教育发展和创新方面的问题。他说,自古中医的大师级人物,均是从自学、家传和师承3种模式学起的。院校教育是西医进入中国后逐渐形成的产物。然而,在实践过程中,院校教育已经被证明无法满足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需要,甚至产生了中医自我怀疑的现象,直接影响了中医药的正常发展。他认为,中医人才培养要正视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尊重中医药自身的发展规律,应将自学、家传和师承3种模式与院校教育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开封市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齐洪喜告诉记者,不久前,该局组织开封市中医药专家专门对《中医药法》进行了学习、讨论。参会者一致认为,该法用法律形式确定了“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并为中医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中医师承终于能够在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扬眉吐气了。
    “中医药的很多精华掌握在名老中医手中,师承学习的方式让我很早就接触了临床,在实践中不断学习中医药知识。”河南省名中医刘静宇师从家父——国家名老中医刘学勤,他对此深有感触。

师承避免千人一面

    王永刚告诉记者,开封市第二中医院要求全院西医医师学习中医,新招录的中医药院校生更要在院内选择一位名中医为师。王永刚表示,在医疗实践中,他发现单纯院校教育并不能满足不断增长的时代需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要求、统一考试,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千人一面,缺乏个性,甚至有一些中医专业的学生到临床上不会为患者看病。院内拜师,目的就是让青年中医有个性地发展。
    刘静宇表示,自古以来,中医就以师徒传承的教学模式为主,代代相传,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实践证明,这也是中医教学的一条重要途径。因为中医是人体生命科学,在传道授业过程中,许多知识和技能需要“身教”和“意会”,这就需要学生与老师有相同或类似的经历,方可理解、传承中医技术。
    齐洪喜认为,教育的方式是由教育的内容决定的,课堂教学具有传播知识信息量大,传授的知识标准统一、规范,受教育的普及率高等特点,无疑是一种进步。现代教育模式在一段时间内,使中医药在满足群众健康的需求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这与中医教育的发展、人才的大量培养是密不可分的。但是,课堂教学以及更先进的网络教学、远程教学等,如同大工业生产和手工业方式一样,优势在于产品的标准化、系统化和数量多,而往往忽略人的个性化发展,因此对中医药专家的特色传承不够完善,培养出来的中医药人才的特色优势不够突出,满足不了群众健康的需求。因此,只有研究中医教育传承关系和传承方式的历史和现在,探索其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才能培养出更多的名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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