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版: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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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非法行医罪”的主体
三门峡市督查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平桥区接受卫生监督检查反馈
白酒中为什么有塑化剂
春节将至,卫生监督也“忙年”
无证行医“扎”死六旬老翁 赔偿十六万元又被判缓刑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检查组督查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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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7年1月19日 星期四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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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证行医“扎”死六旬老翁 赔偿十六万元又被判缓刑
 

    本报讯 (记者李 季)2016年12月26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强强(化名)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一位62岁的老年人因患颈椎病,到无证行医的强强家中接受针灸、拔罐等治疗。2015年11月26日9时许,被告人强强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家中从事诊疗活动,导致被害人冠心病发作、死亡。经司法鉴定,针灸为被害人死亡诱因。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赔偿被害人家属16万元;被害人家属对被告人表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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