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15日,2017年焦作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会议召开。至此,焦作市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全面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2017年2月20日前,焦作市将完成参保人员信息复核,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筹集资金划转和医疗证发放工作。 近年来,新农合的筹资标准不断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补偿比例不断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水平也得到极大提升,特别是在住院补偿方面,城区参合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 为了更好地发挥医保作用,惠及更多参保群众,焦作市在全市范围内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制度进行整合,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有机统一。 根据规定,2017年农村居民参保筹资的基本原则是:在农村居民自愿参加的前提下,以户为单位缴费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高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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