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入伏之后,暑热加剧,游泳馆成了大家避暑的一个好去处。为了保障游泳场所的卫生安全,河南省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做了许多工作。作为游泳者,应该怎样识别游泳场所的卫生状况呢?
眼睛放亮 规避不合格游泳场所
本报记者 杨冬冬
近日,记者走访郑州十几家游泳馆发现,里面人满为患,学生居多。这么多人挤在游泳池中,池水卫生如何保障?最近两三年兴起的婴儿游泳馆又该如何监管? 游泳者忽视卫生安全 从近期郑州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监管部门对郑州市区35家游泳场所的池水pH值、游离性余氯含量、尿素含量、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检测结果显示,5家游泳场所的池水卫生不合格。 记者在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化路附近的一家游泳馆发现,前来游泳的人很多。“自从暑假开始,前来游泳的学生就多了起来。人多了,水质就没有以前好了。”每天都会来这家游泳馆游泳的王坤笑着说,虽然条件没有以前好了,但是丝毫不会影响他来游泳的热情。 这家游泳馆的服务人员告诉记者,入夏以来,前来游泳的人明显增多。“每天这么多人游泳,游泳池水多久换一次?怎么消毒……”面对记者的问题,这名服务人员表示不太清楚。 据业内人士透露,大部分游泳场所的池水都不会更换太频繁,因为成本太高。游泳场所换水是否频繁,可以通过游泳池内的尿素含量来检验。如果尿素含量一直超标,就表示游泳池注入的新鲜水不足。 辨别卫生不达标游泳场所 据了解,郑州市游泳池采用的是人工消毒的方法,如果消毒剂投放少了,水质就会出现细菌超标;如果投放多了,余氯就会超标。 据河南省人民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刘鸿伟介绍,游泳场所余氯超标或不经常消毒,对人体皮肤都不好。余氯超标会对皮肤黏膜产生刺激作用,对儿童的影响更为明显,儿童的皮肤通透性较好,但新陈代谢功能差,更容易受刺激。而不经常消毒的话,就会滋生大量细菌,如果游泳者身上有创伤未痊愈就下水,容易导致伤口感染。 “儿童尽量少去游泳馆,虽然游泳有健身的作用。如果水质不好的话,儿童皮肤会受到刺激。”刘鸿伟说,他们科室接诊了几个儿童,他们近期每天都会在游泳池内游泳一个多小时,导致皮肤出现干裂。刘鸿伟还提醒消费者,尽量在池水水质清澈、人员少的时候去游泳。 郑州市卫生监督局监督二科科长李臻宁提醒消费者,选择正规的游泳场所有技巧。正规的游泳场所都会在醒目的位置悬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许可项目会注明是否包括游泳场所;正规的游泳场所会要求游泳者必须通过强制性淋浴和含有较高余氯的浸脚消毒池才可以进入游泳池,浸脚消毒池宽度与走道相同,长度不少于2米,池水深度不少于20厘米,池水每4小时更换一次,同时可以闻到氯味;正规的游泳场所的公用拖鞋必须“一客一消毒”,且拥有良好的室内排气系统。 “郑州市辖区内的游泳馆早已实施A、B、C三级卫生量化管理,A级为最高等级,并且在每家游泳馆大厅内都进行了公示。”李臻宁说,如果在游泳场所发现卫生不达标的情况,要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婴幼儿游泳馆不应是监管盲区 在走访几家婴儿游泳馆过程中,记者发现,处于商场、广场中的婴幼儿游泳馆,多为连锁品牌,环境尚可,但价格偏高。而一些藏在社区内的游泳馆,却存在卫生问题。 记者看到,婴幼儿游泳之前,工作人员会调试水温,基本上都是一边放水,一边用手搅动,试水温。 据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婴幼儿游泳馆消毒会比较严格,毛巾一天一消毒、池水一人一换、用具一人一套……但记者发现,在刚刚放好的池水中,还是能够看到一些污渍,存放毛巾的消毒柜没有开电源,而且也没有任何关于卫生消毒的说明和记录。 在婴幼儿按摩台上,记者看到一名自称育婴师的工作人员正在为一名婴儿做按摩。对于工作人员直接用手接触池水和婴儿的做法,刘鸿伟表示反对:“这样做危害挺多的,如果工作人员或者育婴师有手癣,接触池水和婴儿后,婴儿感染的风险会非常高。” 正规医院的婴幼儿游泳馆工作人员,需要有护士资格证、婴儿抚触师证、健康证等证件。而对于社会上的不少民办机构来说,由于专业人员整体匮乏、工资要求较高等多种问题,这些证件很难一一满足。 “社会上的婴儿游泳馆是经营者的一种宣传概念。从相关法律、法规的界定以及设施配置、流程要求等方面来说,婴儿游泳馆实质是沐浴场所的一种形式。”李臻宁说,2012年3月,当时的河南省卫生厅结合河南省婴儿洗浴、足浴等新兴行业经营状况,颁布实施了《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法定的公共场所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其中将婴儿洗浴纳入公共浴室一类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督管理。 对于藏在社区内的婴儿游泳馆,当被问到有无相关资质时,工作人员几乎都以不需要办理许可证为理由进行搪塞,而大部分工作人员也提供不了健康证。 那么是否店面小就不用办卫生许可证了呢?“根据《河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只要是婴儿游泳馆都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都需要办理健康证。”李臻宁说,对于未取得有效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婴儿洗浴馆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将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对其进行查处。 “而对于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婴儿洗浴馆,我们将加大卫生监督和服务力度,确保婴儿洗浴馆经营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提供卫生安全的婴儿洗浴消费环境。”李臻宁表示,希望社会各界提供线索,为卫生监督部门提供有力帮助。
林州

近日,林州市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员在一家游泳馆现场检测水质。张治平 晋 国/摄
本报讯(记者张治平 通讯员晋国)记者7月16日从林州市卫生监督所获悉,该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辖区内的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重点为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持证情况;游泳池水质自检记录、消毒产品索证情况等台账资料;池水循环净化设施、池水消毒设施及措施、强制通过式净脚消毒池和冲淋装置等设施的规范设置及运转情况。 此次检查对游泳场所的水质进行了抽检,检测项目包括浑浊度、游离性余氯含量、浸脚池水余氯含量、pH值等指标。对于水质不合格的单位,林州市卫生监督所立即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 林州市卫生监督所将督促各游泳场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游泳池水质,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
濮阳

近日,濮阳市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在市内一家露天游泳馆观察水质。陈述明 任广秋/摄
本报讯(记者陈述明 通讯员任广秋)记者7月16日从濮阳市卫生监督局获悉,该局对市内6家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濮阳市卫生监督局重点检查了各游泳场所游离性余氯含量、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的配备情况,对游离性余氯含量、水温等检测结果的公示情况,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设施的使用情况,强制性淋浴和强制性浸脚消毒池设计、急救室急救设施设备配备是否符合要求,游泳池水、强制性浸脚消毒池及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和监测记录是否完整,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等。 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濮阳市卫生监督局要求卫生监督员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开展游泳场所水质监测工作,督促经营者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对拒不整改的将依法依规查处。
商丘
本报讯 (记者赵忠民 通讯员郑世厂)记者7月19日从商丘市卫生监督局获悉,该局对游泳场所是否公示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游泳场所自检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及池水温度、游离性余氯含量、pH值检测结果的公示情况,游泳池水净化消毒情况,公共用品用具采购、储藏、消毒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商丘市卫生监督局发现市区部分游泳场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游泳健身服务,部分游泳场所经营设施和设备达不到标准,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商丘市卫生监督局已依法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游泳场所立即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将依法严肃处理。目前,该局已立案处罚1家,责令限期整改2家。
济源
本报讯 7月16日从邓州市卫生监督执法所传来消息,该所对辖区内的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行动。 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为:各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是否获得健康合格证;池水、浸脚消毒池的消毒措施落实情况、水质消毒自检记录及游泳场所补换水量、循环净化给水系统运行情况等。 经过检查,邓州市大部分游泳场所能做到亮证经营,采用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对池水进行消毒,设施运转正常,且能按要求补充新水。 对于部分游泳场所水质消毒记录不完整、浸脚池消毒液配比不达标等问题,卫生监督员立即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要求游泳场所经营者加强卫生管理。(乔晓娜 孙兵)
许昌市魏都区
本报讯 (通讯员郑丽莉)7月15日从许昌市魏都区卫生监督所传来消息,该所对全区8家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检查。 魏都区卫生监督所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亮证经营、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水池循环净化消毒卫生设备设置及运行记录、消毒剂索证管理、游泳池水卫生检测等情况。 从检查结果看,大部分游泳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配备有专职人员,卫生状况较好。主要问题为:个别游泳场所卫生设施不完善,标识不规范,余氯含量、pH值检测结果未及时公示;个别游泳场所未及时进行量化等级评定;个别游泳场所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 针对存在的问题,魏都区卫生监督所将采取以下监管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指导;对卫生设施落后、卫生管理较差的游泳场所,督促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国家卫生要求和标准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