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冬冬
义诊是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的非商业性社会公益活动,对于疾病防治、普及健康教育以及卫生支农等具有积极作用。如果把握不好,义诊可能会被卫生执法人员叫停。 义诊有明确规定 “不是穿上白大褂、在街头摆个摊、拉个横幅就能开展义诊活动了。”郑州市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单志民说,义诊属于公益活动,没有法律约束,也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的法律没有对此进行规范。为了加强义诊活动备案管理,规范义诊诊疗行为,2006年,原河南省卫生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原卫生部《关于组织义诊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制定了《河南省义诊活动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有关人士介绍,根据《河南省义诊活动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义诊组织单位应当在开展义诊活动前15~30日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交义诊情况说明,包括组织单位,义诊时间、地点、义诊内容,参加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医务人员数量及其从事专业等。任何单位未取得义诊活动备案书,都不能开展义诊活动。 此外,参加义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活动,必须是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参加义诊,需要经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并在义诊时佩戴本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 哪些义诊会被叫停 此前,本报曾报道过某医院未在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开展义诊被查处一事。那么,哪些义诊会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呢? “超出批准备案的事项开展义诊活动;未取得义诊活动备案书;借义诊免费诊断、免费治疗、免费使用等名义推销药品(包括医院制剂)、医疗器械、保健用品、保健食品以及其他商品;在义诊中开展医学检查、检验、诊断、手术、治疗等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的内容发布广告宣传;进行人体试验;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以欺骗的手段获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同意备案的;在义诊中进行封建迷信活动……这些都会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单志民表示,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志民还提醒,现在一些商家组织的义诊活动,其实是打着义诊的幌子推销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这类义诊危害更大,一是借义诊送一些试用品,吸引群众参加;二是打着医生甚至专家的旗号,使用一些非专业仪器检测,宣传伪科学理论,误导群众;三是以销售产品为目的,侵害群众利益;四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受骗群众维权困难。对于这类义诊,群众应当提高警惕,发现后可向工商部门、公安部门举报。如果发现其在现场开展检验、诊断等活动,可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举报,以非法行医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