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洛阳明确医改时间节点 补偿机制改革成为重头戏 |
| |
本报讯(记者 刘永胜 通讯员 路璐)9月14日,洛阳召开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医改时间节点和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单位。其中,由洛阳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牵头或配合的补偿机制改革格外引人注目。 洛阳市明确了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主要目标。一是进一步完善多渠道补偿办法,落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的政府投入政策,保证其正常运行。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今年年底前完成。二是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力度。具体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卫生局配合,今年年底前完成。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探索规范合理的实施办法。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今年年底前完成。 会议强调,要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一是探索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试点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2011年3月底前完成。二是合理确定医疗技术服务、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的价格,推进按病种收费试点改革,改进医疗服务收费方式。具体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卫生局配合,今年年底前完成。 会议提出,2010年,洛阳市要大力推广就医“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医疗费用结算。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要在2009年的基础上,今年再支持4所县级医院、12所中心卫生院、1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3个村卫生室建设。 洛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副市长谭建忠出席会议并讲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