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晓军)怎样乘着医改的东风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焦作市创新思路,引导门诊医疗费用在基层报销,核定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多渠道扶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这是记者近日从焦作市卫生局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焦作市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门诊统筹制度规定,参保(合)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在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医疗费用则不享受报销待遇。此举引导和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获得服务收入。 在实际操作中,焦作市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筹算账,综合核定收支,全面、准确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支出及收支差额,不漏项、不重复。特别是在核定经常性支出项目时,焦作市充分考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竞聘上岗人员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确保实施绩效工资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资水平与当地公益性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他们还把财政补助资金同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把职工工资收入与工作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为确保医改所需资金,焦作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焦作市在调研测算的基础上,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收支缺口,所需财政补偿资金已经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实际需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拨了资金,确保医改工作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