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军)记者近日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作为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新运行机制的基础部分,河南省乡镇卫生院人员核编定岗工作取得初步进展。目前,全省核编定岗后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已提高到80%以上。 据了解,我省以县为单位开始启动核编定岗工作,全省乡镇卫生院共核编97418人,净增编制11740人,需分流富余人员10008名。定编定岗工作结束后,我省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比例由68%提高到80%以上。省卫生厅要求从6个方面抓紧抓实该项工作:急定编,澄清底数,上报方案;快定岗,先科学合理设岗,再实行人员竞争上岗;慢分流,真正体现人文关怀,力求和谐与稳定;严招录,临时聘用人员以县为单位加以协调解决,缺编人员实行全省统考的方式招录;保运转,吃透政策,提高认识,多方协调,保证乡镇卫生院正常运转;保稳定,积极推进改革,积极发展卫生事业,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 根据要求,我省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原则上按每万服务人口10~12名配置。具体标准为:3万人以下的乡镇,按每万服务人口12名配备人员编制(最低不少于15名);3万~5万人的乡镇,按每万服务人口11名配备人员编制;5万人以上的乡镇,按每万服务人口10名配备人员编制(最多不超过150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0%,专业公共卫生人员配备原则上不低于编制总数的15%(最低不少于5名)。应当配备中医类和妇幼保健人员。 我省规定,每个建制乡镇设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为公益性事业单位,按其公益性质核定的人员编制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政府对其实行核定收支、绩效补助。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要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由政府负责其基本建设经费、设备购置经费、人员经费及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乡镇卫生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实行全员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制,新增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