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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为贫困精神病人免费医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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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浙江省温岭市大溪镇的李勇(化名)精神病发,被送往该市精神康复医院治疗。在医院发出住院通知单的同时,一张《贫困精神病人住院医疗/药物救助申请审批表》在温岭市残疾人联合会审核通过。有了这张表,付不起治疗费用的李勇将享受到免费住院治疗。 根据《温岭市精神病防治工作实施办法》,凡温岭市户籍,持有残疾证,并同时持有低保证或特困证、重残救助证的精神病人,可享受到每年600元的基本药物救助,经确诊后,还可享受免费的住院治疗。具有攻击性行为的精神病人,则由政府买单,进行常年托养。(本报综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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