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河南加强消毒产品卫生许可监管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核 |
| |
本报讯(记者 胡晓军)记者日前从河南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获悉,为提高全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水平,我省决定从10月1日起,实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员制度。 推行现场审核员制度后,河南对现场审核员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并对现场审核员的管理作出具体要求,如有以下情形将取消现场审核员资格:工作中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出具的现场审核意见与事实情况不符;不能有效履行审核员职责的。 现场审核员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已在省及省辖市卫生监督机构中取得卫生监督员证;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办事公正;熟悉消毒产品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专业知识;经省卫生厅培训考核合格。 据了解,按照卫生部规定,受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及时指派两名以上卫生监督员或委托下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本规定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对生产场所进行现场核实,由卫生监督员填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并出具现场审核意见。经审查核实,对生产场所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申请材料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作出准予卫生行政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的,不予批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予退回。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