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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社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下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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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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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州市社区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下调10%
    本报讯(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阎洧涛)日前,记者从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获悉,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近期将推行新的收费价格,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10%。
  据了解,郑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收费标准将从9月1日起执行。新收费标准按照县级医疗服务价格的90%执行,下调的收费价格包括各种医疗设备的检查费和治疗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药费仍然执行“零差价”。
  为搞好这次收费价格调整,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全面落实价格公示和收费清单制度,规范医疗收费行为,接受参保人员监督。
  这次收费标准调整,允许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收费标准范围内存在适当差价,鼓励开展竞争,让利于患者。二、三级医疗机构以及县、市、省同等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还将保持合理差价,鼓励患者向基层医疗机构分流。限价收费标准确定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在显著位置对各种收费的价格进行公示,并对收费系统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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