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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印发10病种临床路径 保证医疗安全
临床专科“国家队”、“省队”选拔在即
浙江 发政府令力推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
广东将建基本医疗保障基金
湖南4家医院试点“无陪护”
政协委员关注医改等民生问题
医师资格考试“一卷多式”将完善推广
药监局:密切关注含有西布曲明成分减肥药的安全性
改变“以药养医”需扭转公众不良习惯
打击 “医闹” 应避免伤及无辜
2010年3月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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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建基本医疗保障基金
广东省近日启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珠三角地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率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按照零差率销售。该省将设立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对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因此产生的政策性亏损进行补偿。在新建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中,财政将占30%,社保基金将占70%。具体补偿措施将在稍后出台。
据了解,试点启动后,珠三角地区的群众到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看病,可买到零差率销售的国家基本药物。该省其他每个市均有一个试点县也享受类似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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