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玉玺)2月23日举行的国家公立医院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备受关注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发布,16个城市被选为国家联系指导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我省洛阳市是其中之一。省卫生厅厅长刘学周出席电视电话会,厅领导夏祖昌、秦省、周学山、黄玮、黄红霞、李玲、张更荣、张智民、魏林娜等参加电视电话会。 据了解,随着改革启动,我省从试点城市开始,将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增设药事服务费。此外,公立医院医生的“铁饭碗”也将被打破。洛阳作为国家试点,漯河、濮阳作为河南试点,将按照国家部署,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作为试点的洛阳市,将明确辖区内公立医院的设置数量、布局、床位规模、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主要功能。同时,还要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此外,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省卫生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解读《指导意见》时表示,政府将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根据《指导意见》,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对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传染病医院、职业病防治院、精神病医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此外,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指患者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费用)、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保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报销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