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戴 俊 通讯员 黄红亮 陈 卓)近日,漯河市卫生局围绕树立团结、务实、廉政、高效机关新形象,推出十二项规定,着力打造高效服务型机关。 这十二项规定包括:对于到局机关和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办事的每位客人都要热情接待;严格落实责任,首位接待者为首问责任人;对每个来信来访者都要认真接待、及时登记办理;各项卫生行政许可和各种证件必须在对外承诺的时限范围内办理完毕;严格执行机关各项工作纪律;不必要开的会坚决不开;能以电话或网络平台布置的工作,不采用文件的形式下发;对不必要的检查和评比项目一律取消,营造宽松空间;及时办理交办、督办事项(含投诉件),所有交办事项不准延期办理(特殊情况除外);每位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联系1~2个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1个县(区)卫生局作为工作联系点,协调解决发展中的困难问题;将涉及市卫生局的各项行政审批的有关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等向社会公开;加强廉洁自律,不准加重基层负担,中午用餐不准喝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