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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药监局发布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规程
】【关闭 2021/8/19 15:30:14 | 来源:医药卫生网 |

8月17日,浙江省药监局发布《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规程》(试行)的通告(2021年第4号),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文如下: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规程》(试行)的通告(2021年第4号)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要求,加强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管理,省局组织制定了《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制定规程》(试行),现予发布。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施行中遇到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

特此通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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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耀东 
审核: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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