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永胜 通讯员李云庭)9月18日,记者从洛阳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洛阳市卫生健康委通过体系建设、法规宣传、安全培训、检查督查、备案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抓好生物安全工作,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洛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主要领导为负责人。实验室完善各项生物安全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各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培训。实验室每季度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并建立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市县两级每年开展多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检查活动,采用“四不两直”进行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过程中,实验室严格标准要求,从生物安全组织架构、人员培训、实验室管理、医疗废物等方面的管理严格要求,做好生物安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