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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今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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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常 娟)9月13日,河南省医保局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河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今年,河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明确,巩固提升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效能,完善门诊保障措施,继续做好居民医保高血压病、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健全门诊慢特病保障。各统筹区可根据实际合理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和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住院分娩的统筹基金定(限)额支付标准;同时,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在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的基础上,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家庭成员参加2023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参照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确保“应保尽保、应资尽资”;严格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范决策权限,促进制度规范统一,增强医保制度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2023年年底前全面实施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 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要求,加强医保药品目录管理,做实做细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要求,持续推进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在已实现统筹区和病种全覆盖基础上,2022年年底全省各统筹区医疗机构、医保基金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 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价格管理。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明确,持续完善多方联动、互补共进的集采工作格局,2022年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不少于100种,医用耗材不少于10种,基本实现用量大、金额高药品集中采购全覆盖;加强对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的综合管理,防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高价非集采或集采非中选产品替代集采中选产品。各省辖市年内开展一次调价评估,符合触发标准的,按程序启动调价工作。 强化基金监管和运行分析。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强调,建设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推动建立激励问责机制,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将打击欺诈骗保工作纳入相关工作考核;做好基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收支预算管理,开展绩效评价考核工作和基金收支预测分析,建立健全风险预警、评估、化解机制及预案,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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