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营养与食品卫生技术指南 (2017年版)
(上接8月12日8版) 灾害期间,应注意以下几点: 1.灾害初期,确保足够谷类食物,优先提供容易保存、易于食用、能量密度高的方便食品和营养强化食品。 2.每天至少1000毫升饮用水。 3.满足最低能量需要的食物供应最长不应超过7天,尽快提供种类多样、营养丰富的食物。 4.灾害过渡期,及时提供新鲜的蔬菜水果、肉类和蛋类等。 5.在食物种类单一的情况下,可提供复合营养素补充剂。 6.在食物分配与配给过程中,要优先满足儿童、孕妇、乳母、老人等特定人群的营养需要。 7.0~6月龄婴儿,保护、支持和促进纯母乳喂养。针对无法进行母乳喂养或母乳不够的情况,应选择适宜的婴儿配方奶。对于6个月以上的婴儿,应及时合理添加营养丰富的辅食。 8.提供婴幼儿辅食营养补充品(营养包)。 9.儿童青少年要保证足够的能量和蛋白质摄入,优先提供营养素密度高的食物。 10.孕妇和乳母提供强化食品和复合营养素补充剂,保证足够微量营养素的摄入。 (三)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 食源性疾病是灾害期间常见的食品卫生问题,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清洁 (1)饭前便后及操作食品前后要认真洗手,不用脏手和不洁工具接触食品。 (2)生吃的瓜果蔬菜一定要洗净、消毒后再食用。 (3)餐具和切配、盛装熟食的刀、板和容器,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后消毒;消毒方法用物理方法蒸煮法最好。 (4)不使用污水清洗瓜果、碗筷餐具。 (5)掌握、应用各种简易设施和方法做到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以及炊具、餐饮具防尘、防蝇虫、防鼠、防水和防潮。 (6)其他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工作台面,以及货架、橱、柜也应当清洁,无毒无害。 2.生熟分开 (1)生熟食品要分开盛放。 (2)刀、砧板、容器、餐饮具等要做到生熟分开。 (3)避免交叉污染,特别注意避免手、抹布等的交叉污染。 3.烧熟煮透 (1)提倡尽量使用蒸、煮、炖等长时间加热的烹调方式。 (2)制作肉、蛋、奶、鱼或其他易腐食品时,特别要注意烧熟煮透。 (3)尽量不加工和食用冷荤类食品。 (4)不生食动物性食品。 (5)生水一定要烧开后再喝,不直接喝生水。 4.安全存放 (1)建议只加工简单的饭菜,即做即食,不存放,尽量不吃剩饭剩菜。 (2)必要时,剩饭菜、隔夜熟食在确定没有变质的情况下,经彻底加热后再食用。 5.材料安全 (1)喝清洁饮用水和/或达标瓶(桶)装水,不喝不清洁的水。 (2)食品原料与辅料必须新鲜、清洁,无毒无害,色、香、味正常,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3)不吃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家禽、鱼虾,不自行采食不认识的野生蘑菇和其他野菜、野果,不吃严重污染、腐败变质和可疑有毒的一切食品。 发现食源性疾病后,应及时向卫生计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报告发生的时间、地点、人数及原因等,同时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卫生专业人员应立即赴现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处理、病人救治等工作,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三、灾害期间的监测和评估 (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加强洪灾地区食品(包括救灾食品)中的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和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的监测和检验工作,加大监测的频率和覆盖面,及时发现和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有条件的情况下,针对机构捐赠食品和自发捐赠食品等做好相关监测和检验工作。 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除恢复日常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外,还需要在灾民集中居住地建立疾病监测点,重点监测对象是有胃肠道症状和发热的病人,及时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措施;同时,做好疫情的预警预报。 尽快开展灾区食品安全状况快速评估,搜集灾区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居住、食品、饮用水、环境卫生、媒介生物等方面的信息,识别最主要的食品安全威胁和隐患,掌握全面情况,得出整体食品安全状况的初步判断结论,提出与灾区实际需求相符的应对措施建议,及时反馈救灾指挥部,采取相应措施。 (二)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和评估 灾害期间或灾后,选择一定数量的5岁以下儿童测量身高、体重和血红蛋白,以评价灾害对儿童健康的影响。 灾害期间或灾后,选择一定数量的灾民进行膳食调查,以评价灾民的食物消费情况、膳食结构及营养素摄入水平。同时,要对灾区食物供给量进行监测,以确保食物供给充足。 根据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可以评估灾害对灾民健康的影响。如果监测人群出现营养不良或营养缺乏病,则可能与肠道传染病控制不力和食物供给不足或饮食不合理有关,应及时调整救灾方案,并采取相应的营养保障措施。(完) (本栏目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