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幼保健院14个专业获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本报讯 (记者刘 旸 通讯员尚 睿)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检查公告,河南省妇幼保健院(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申报的14个专业全部顺利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并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成为河南省唯一一家具备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为了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科学规范,数据准确可靠,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国家制定了完善的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和法律法规,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专家考评,在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取得相应资格。实施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认定,是提高我国临床药物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是新药上市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临床评价过程。是否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已被认为是衡量医疗机构科研质量、医疗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河南省妇幼保健院此次获得认定的14个专业分别为:麻醉、妇科、产科、儿童康复、生殖健康与不孕症、小儿普通外科、小儿呼吸、小儿神经病学、小儿骨科、小儿泌尿外科、小儿血液病、医学影像(诊断)、普通外科(乳腺)、小儿消化。这标志着河南省妇幼保健院以上专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正式具备了承接药物Ⅱ—Ⅳ期临床试验的资格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