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冬冬
近日,基层卫生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有个别医院科室内已打开使用的小瓶碘伏消毒液(碘酒)没有标注开瓶时间。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内使用的碘伏消毒液没有标注开瓶时间这一话题,一些基层卫生监督员进行了讨论! 据介绍,碘伏消毒液具有广谱杀菌作用,可杀灭细菌繁殖体、真菌、原虫和部分病毒;在医疗上用作杀菌消毒剂,可用于皮肤、黏膜的消毒,也可处理烫伤、治疗滴虫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皮肤霉菌感染等;也可用于手术前皮肤消毒、各种注射部位皮肤消毒、器械浸泡消毒以及阴道手术前消毒等。此外,与酒精相比,碘伏消毒液引起的刺激疼痛较轻微,易于被病人接受,而且用途广泛、效果确切,基本上替代了酒精、红汞、碘酒、紫药水等皮肤黏膜消毒剂。同时,低浓度碘伏是淡棕色溶液,不易污染衣物。 但碘伏消毒液因其本身稳定性较差,易产生沉淀和挥发,在药液有效期内碘的含量降低率较高,会影响到正常的消毒杀菌作用。因此,它的保存问题,大家尤为关心。 针对碘伏消毒液开启后如何保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明确规定,盛放用于皮肤消毒的非一次性使用的碘酒、酒精等容器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同时更换灭菌容器;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碘酒、酒精,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那么卫生监督员在检查中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碘伏消毒液没有标注开瓶时间,该如何履行监督职责呢? 河南省卫生计生监督局传染病科科长梁道宝提醒,《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明确规定,碘伏、复合碘消毒剂、季铵盐类、氯己定类、碘酊、醇类应注明开瓶日期或有效期。《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要求,一次性小包装的瓶装碘酒、酒精,启封后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一旦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碘伏消毒液没有标注开瓶时间,就无法保证使用时间不超过7天。 “上述行为既违反了《病区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也违反了《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梁道宝说。卫生监督员发现上述情况后,应立即对医疗卫生机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应该依法制作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并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第四十一条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