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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医改取得明显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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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赵忠民 通讯员张德付)记者5月3日从商丘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近年来,商丘市高度重视医改工作,把该项工作列为卫生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已取得明显成效。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2017年,商丘市15家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告别“以药补医”制度,共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中药饮片除外)2897.12万元,减少CT、磁共振等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等项目收入200.19万元,增加调整后诊察费、护理费等医疗服务收入2865.6万元,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率达91.92%。目前,全市城市公立医院运行平稳有序。 县域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商丘市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整体推进,各县(区)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344.22万人,签约覆盖率为56.91%,重点人群签约103.3万人,签约率为69.99%。 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初见成效。商丘市坚持把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全市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一所村卫生室的目标,县、乡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居民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基本药物制度稳步实施。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配送到位率达98.64%;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共销售基本药物总价值9.34亿元,同比上升3.56%。在全省首届基本药物合理应用知识技能竞赛上,商丘市荣获团体三等奖,并获得“全省药政工作先锋号”荣誉。 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217家医疗机构全面执行药品和高值耗材(试剂)网上集中采购,采购药品总价值22.25亿元,同比上升20.15%;网上采购医用耗材总价值3.97亿元,同比上升16.68%;建立了市、县、乡三级预警机制,全面实行短缺药品信息适时上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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