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了输液,为乡村中医拓展了用场 □梁文权
3月12日,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5月起,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需审批备案》一文。从今年5月1日起,该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未经审批备案,不得开展静脉输液业务。 从文中提到的内容可以看出,静脉输液对输液室的环境、设备、药品的纯度,以及对医务人员的专业性要求都比较高,既要达到六室分开,有专门的输液观察室,又要有一定资质的医务人员和针对过敏反应的抢救措施及设施。众所周知,病人输液比打针、吃药发生过敏反应的概率要高。相关管理部门为了进一步规范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管理,减少输液可能对人体产生的意外伤害,宜都市下发通知:要求所有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从5月1日起,开展静脉输液业务必须经过审批备案;并将分4批对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进行氧气吸入、心肺复苏培训。可以说,此项政策一出台,就引起广大村卫生室、个体诊所里医务人员关注。 据笔者了解,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备案的大致程序是:首先接诊医生必须通过理论和技能培训考核;其次村卫生室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院对相关业务的评估等。只有这样才有资格开展输液治疗业务;否则,属于违规,就会受到监管和处罚。 按照规定,在全市范围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未经审批,是不允许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规模较大,条件较好的卫生室确实需要开展静脉输液业务的,应该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备案后取得静脉输液资格,才可持证上岗。目前一些大医院已经不再开展门诊输液业务,在“限抗令”的逐步推行下,会有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响应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张国刚表示: 守护“针尖上的安全”,应加强静脉安全输液预警监控。这无疑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相关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医药卫生方面的管理,加快禁止门诊输液的“步伐“。目前,国家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力度限制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输液,再加上基层常用的抗菌药物使用范围受到限制,就目前来说,在全国范围内,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的输液数量已经大幅减少。 限制输液,会直接关系到乡村医生的切身利益,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呢?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广大乡村医生应积极学习中医中药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中医疗法“简、便、验、廉”的特点,维护群众的健康。 作为一位乡村医生,除了严格遵纪守法,做好中医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外,也要动员群众通过运用中医中药防病治病,强身健体,愉悦身心。 (作者供职于河南省长垣县苗寨镇梁寨村卫生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