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松政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中医药历经数千载,正是凭借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强大生命力而发展至今。作为一名在偏远山区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0多年的基层中医,我对基层中医药传承有自己的想法。 传承应从基层抓起 20世纪80年代,我还在上小学,对偏远山区缺医少药现象深有感触。受交通、经济等因素影响,村子里的西药比较少,懂西医的人也特别少,很多村民患病看不起西医。彼时,村子里几乎每个生产队都有草医或中医,村民患病看中医的比较多,并且很多村民或多或少掌握了一些防治疾病的实用验方,比如“生姜祛寒”“菊花明目”“苦楝皮驱虫”“天麻治晕”等。 到了20世纪90年代,村子里用西药治病的医生开始多了起来。从最初的服用西药片到后来的以输液为主,村民不知不觉地产生了“西药治病好得快”的想法,选择中医治病和愿意学习中医的人越来越少。 30多年前,几乎村村有中医(草医)。而今,基层中医药发展呈现“外实内虚”状况。“外实”表现为中医医师、中医馆、中医诊室、中医门诊等数量有所增加。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然而,很多中医馆缺少经验丰富的中医,这是“内虚”。 历代很多中医名家都是来自基层。因此,要真正发展好中医药事业,不能忽视基层中医药的发展。这当中,基层中医药传承是重点。我认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在协同发展、传承中医药。 探索县乡村一体化发展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明确规定,发展中医药事业应当遵循中医药发展的规律。那么,什么是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基层中医药发展的规律是什么?我认为,基层中医药发展的规律就是遵照中医药基本理论,原汁原味地从事中医药研究、传承和临证。 在我看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探索县、乡、村一体化中医发展道路。施行县内所有中医医师轮流诊疗制度,村级中医机构人员与乡镇中医机构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流应诊、县级中医机构人员与乡镇中医机构人员实行常态化轮流应诊,这样,既能带动中医医师的积极性,又能让老百姓就近享受到“名中医”的诊疗服务。 条件成熟的地方还可成立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药协会等。中医药协会可在全县中医医师队伍中选择合适人选担任相应的管理人员,实现中医药行业的自我发展和自我管理。 基层中医药的传承和发展不容忽视,要把中医、中药、养生保健等结合起来,实现多元化发展,让中医药为人民服务。 (作者供职于四川省古蔺县观文镇梅松政中医诊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