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五重医疗保障”守护群众健康
本报讯 (记者赵忠民 通讯员刘志国)近日,宁陵县举行了大病医疗政府兜底救助款集中发放仪式。当天,享受大病医疗政府兜底救助金的首批75名贫困患者共领到了64.3万元大病医疗救助金。 为了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宁陵县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四重医疗保障”之后,剩余合规费用3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政府兜底救助。截至8月,宁陵县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大病医疗政府兜底救助636人次,救助金共计183万元。 宁陵县黄岗镇小张庄村贫困户王新(化名)患了肺癌,医疗总费用225140.38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报销199895.57元后,大病医疗政府兜底救助又报销14390.83元,算上不合规费用,个人自付10853.98元。 家住宁陵县柳河镇胡庄村的胡红生(化名)激动地说:“我今天又领到了6000多元大病医疗政府兜底救助金!是党和政府救了我的孙子。”胡红生是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去年1月,胡红生年仅8岁的孙子患了病毒性脑炎,医疗费用共计105124.46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四重医疗保障”共为其报销93826.34万元,大病医疗政府兜底救助金又报销了6498.12元,算上不合规费用,个人自付4800元。 据悉,宁陵县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创新健康扶贫举措,在全省率先、在全市首个落实了补充医疗保险,由县财政每人出资100元为建档立卡的因病致贫人员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后增加一道保障,全年共为贫困人口报销160多万元。去年,宁陵县又在全市率先实行了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今年,宁陵县人民政府在实施“四重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县财政又拿出1000万元,在全县未脱贫的贫困家庭16172户、35970人中,实施大病医疗政府兜底救助政策,为全县贫困人口设立了第五重医疗保障,减轻了贫困群众的医疗负担。 据了解,宁陵县卫生计生委与保险公司合作,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了大病医疗政府兜底救助保障实施办法。 宁陵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同和说:“我们实施的大病医疗政府兜底救助政策是健康扶贫的延伸和拓展,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效提高了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解决了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