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者可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 本报记者 索晓灿
受访专家: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主任药师陈天朝
中医时常讲:“用药如用兵。”中医若能更好地“调兵遣将”,就能更好地为群众的健康提供服务。村医疗机构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为了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方便中医医师和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使用中草药,《中医药法》明确,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早在2006年就出台《关于加强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是指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己种植、采收、使用,不需要特殊加工炮制的植物中草药。《通知》还明确,根据当地实际工作需要,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的中草药,只限于其所在的村医疗机构内使用,不得上市流通,不得加工成中药制剂。重要的是,自种自采自用中草药应当保证药材质量,不得使用变质、被污染等影响人体安全、药效的药材。对有毒副反应的中草药,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应严格掌握其用法用量,并熟悉其中毒的预防和救治疗法。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毒副反应,应按照规定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告。 《中医药法》第二十六条,将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的主体加以明确: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体又包括经过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和经过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 “没有炮制就没有中药。”中药炮制是我国独有的、具有传统特色的制药技术,与中药饮片的质量有密切关系,并直接影响药性,从而影响中医临床疗效。早在公元5世纪,第一本炮制专著《雷公炮炙论》就已经成书。此后的历代本草学、多部《药典》中,均有关于中药炮制的论述。同样,符合条件者在自种、自采、自用地产中药材的过程中,也离不开中药炮制。 2015年9月,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为全省唯一被批准的首批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单位,致力于抢救中药传统炮制技术。目前,面对“老的人越来越少,学的人也越来越少”这一中药传统炮制传承的现实问题,该院正在开展河南名老中医临床所用的独特炮制品的整理、总结工作,并在成立中药炮制传承导师组的前提下加强人才梯队建设,通过拜师、跟师学习等方式,为中药炮制工作储备人才、积蓄力量。
《中医药法》第二十六条 在村医疗机构执业的中医医师、具备中药材知识和识别能力的乡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自种、自采地产中药材并在其执业活动中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