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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计生委部署省直管医院 医药价格改革衔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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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杨冬冬 通讯员侯准科)7月31日,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管理局下发《关于提前做好省管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针对医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驻郑各省直管医院要认真做好药品库存的盘点和价格管理等工作,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提前摸清医院现有库存药品品规、数量、购入价,对于同一品规购入价不一致的药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妥善处理,确保药品价格落地;要提前做好药品价格相关收费信息系统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后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均按实际进价销售。 提前做好医院收费管理系统更新和维护工作。驻郑各省直管医院要及时更新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确保改革后的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准确无误,并向社会公示;根据有关医保新政策的调整情况,及时做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等医保结算系统的更新维护,认真做好医保异地结算系统的更新维护,认真做好医保异地结算等衔接工作;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医院收费系统和医保结算系统等进行模拟运行、试运行,确保新旧系统能够顺利切换;继续落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 抓紧完善修订单位内部绩效分配办法。驻郑各省直管医院要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服务质量、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兼顾不同临床学科、专科之间的平衡,重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逐步提高医务人员的收入待遇,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驻郑各省直管医院要切实加强医院财务、预算管理和约束;要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要建立健全推进单位医药价格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尽快成立医药价格改革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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