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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通过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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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丁宏伟 通讯员陈家欣)记者5月18日从驻马店市精神病医院(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获悉,该院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审查,已具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 据介绍,药物临床试验是指任何在人体进行的药物系统性研究,其目的是确定试验药物的疗效与安全性,是新药上市的必经之路。为了保证药物临床试验的科学规范,保障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我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药物临床试验(Ⅳ期除外)只能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开展,并对机构的条件、设施、人员配备等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据了解,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是一种对医院医疗、科研和学术等水平的综合评价标志。通过药物临床试验,将有力促进医院临床研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推进临床与科研的结合,大大提高医院在国内外学术领域里的知名度。医院将在充分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的基础上,力争使更多新药研发成果在临床上得到应用,从而推动新药研究事业的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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