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方 圆 通讯员胡丰旺)日前,新野县立足源头,注重预防,积极探索化解医疗纠纷工作新机制,走出了一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卫生、司法部门业务指导,调处中心具体运作,相关部门和医院整体联动”的工作模式,在科学有效预防与处置医疗纠纷方面,取得了“信访人数减少、涉诉案件减少、内部纠纷减少”和“政府比较满意、患方比较满意、医院比较满意”的初步成效。 据悉,新野县一是健全组织,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调处中心,让患方有表达合理诉求的合法渠道;从公安、卫生、司法等部门选调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医学知识和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到中心工作,主要解决调解工作中法律层面的问题,搞好医患双方沟通。二是建章立制,出台《医疗纠纷办理案件流程》《医疗纠纷调解原则》《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纪律》《医疗纠纷调解回避制度》《医疗纠纷调解受理范围》等规章制度;制作医疗纠纷调解登记表、调解申请书等制式文书,完善受理程序、调解程序、回访程序、立案归档程序,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调处协议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确保了医疗纠纷调解公平公正,规范运行。三是做到快速反应,医调委建立节假日值班制度,实行工作人员和调解员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以便掌控局面;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法教人,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引导医患双方依法、合情、合理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医疗纠纷处理由院内调解转到院外调解、由卫生计生部门主持调解转到中立第三方调解、由以钱了事转到依据法律政策办事。四是依法处置,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调处中心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并自觉遵守履行;医疗纠纷在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调解结束,逾期未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再延期一个月;到期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因医疗纠纷而寻衅滋事等违法违规行为,交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新野县医调委已成功调解处理11起医疗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