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 季
开封市禹王台区刘氏理疗会馆没有经营证件和行医资质,对一名患者进行针灸治疗并向其销售药品和保健食品,收费1万元。2016年12月26日接到举报后,开封市禹王台区卫生监督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查处了这一案件。目前,该理疗会馆涉嫌非法行医和无证销售的药品、保健食品及器械已被执法部门暂扣。 2016年12月26日,开封市民赵某向开封市禹王台区卫生监督所举报,称其母李某于2016年9月19日经邻居介绍,到刘某开设的刘氏理疗会馆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症及腰部两侧疼痛症。刘某对李某进行简单检查后说:“放心吧,保证两个月后让你像换个人一样,扎扎针、再吃点儿药就好了。” 问及多长时间能治好、需要多少钱时,刘某回复说:“你可以按月治疗,每个月2800元,你是熟人介绍的,我收你2000元;按年收费也可以,一次性缴费1万元,针灸和药品都包括了,先期药费1000元在这1万元里面,以后再吃药另算。”李某先后3次共给了刘某1万元。此后,李某开始在刘氏理疗会馆接受针灸等治疗。其间,刘某销售给李某护肝片、补中益气药、归脾药、逍遥丸,以及治疗尿路感染的小药片等。 治疗70天后,李某的病情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重了,不能下床且腰两侧疼痛更厉害,于2016年12月14日住进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赵某提出终止治疗并归还剩余钱款时,刘某的态度十分恶劣。 后经多次沟通,刘某最后答应退还4000元,条件是让赵某写协议,保证李某后期治疗与刘某无关。 接到举报后,卫生监督人员让赵某同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先期到达刘氏理疗会馆。在现场,执法人员发现刘氏理疗会馆内的货架上摆放着多种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还发现了一些隐藏的药品,与赵某提供的药品比对发现属于同一批次。卫生监督人员还发现了口服药、注射剂及过期药品。随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 在双方执法人员按照管辖权依法律程序登记收缴涉事药械及保健食品时,刘某却以去厕所为名走掉了。执法人员多次与其打电话联系,刘某均不接听电话。随即,执法人员拨打110及媒体记者的电话,要求警方和记者见证其查封涉事物品的执法过程。在警方与记者赶到现场见证执法过程时,刘某等人匆匆赶回刘氏理疗会馆。在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两个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涉事物品进行了暂扣,并依法进行下一步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