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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例因网络侵权
医生状告患者名誉侵权案结案
患者道歉后医生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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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首例因网络侵权
医生状告患者名誉侵权案结案
患者道歉后医生撤诉
 

本报记者 李 荇  索晓灿

    近日,我国首例因网络侵权医生状告患者名誉侵权案在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结案。
    经主审法官调解,被告孟某及刘某向原告王某道歉,随后王某撤诉。
案件回放,厘清是非曲直
    2015年7月21日,被告孟某在家中跌落致伤,被送到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救治。孟某先后两次住院治疗,共进行了5次手术。接诊医生为原告王某。被告孟某认为,自己双跟骨骨折术后切口出现严重感染,是由于王某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
    2015年11月15日下午,孟某的女儿刘某以“无情的电饭煲”为网名,在微信公众号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中日联谊医院无德医生王某》的文章,并配有王某的工作照片及大量孟某患处的图片。
    刘某在文章中写道:“王刚作为一名大夫,完全没有医德和责任心!这种无良的人,就是披着白大褂的禽兽,完全侮辱了医生这个高尚的职业……”
    此文发出后,在短短3天时间内,原文阅读量就达10万次以上,点赞量达19539次。大多数转发者猛烈批评医生王某。
    王某觉得孟某和刘某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就将孟某和刘某母女告上法庭。本案也成为轰动一时的全国首例因网络侵权导致的医生状告患者名誉侵权案。
发生纠纷,律师教你留证据
    就此,记者专门采访相关律师,请他为医务人员和患者列出可供选择的医疗纠纷解决方案。
    “通过网络也好,通过其他途径也好,这个案件就是名誉侵权案。”河南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海洋说。被告在微信公众号上刊文直指某一名医生,并以“无德”一词形容该医生,文章中也不乏对医生本人带有倾向性的言论,损害了医生的名誉权。“医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一点值得肯定”。
    赵海洋说,本案的关键点,是被告在微信公众号上刊发题为《中日联谊医院无德医生王刚》的文章。这篇文章的特殊性在于:文章刊发在网络上,易被篡改;如果要作为证据呈现在法庭上,需要到公证机关公证后才行。“公证对于证据的留存和保全很重要”。
    赵海洋表示,病历、影像资料、相关人员的证词、患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媒体的相关报道等内容,都是证据材料,对于之后的调解、和解、司法鉴定甚至诉讼都有很强的证明作用。
想要维权,医患双方怎么办
    针对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和可以选择的合法解决方式,赵海洋也给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患者认为医生诊疗不当,应该怎么办?
    1.与医院、医生本人沟通,了解清楚具体病情和诊疗方案。
    2.发生纠纷,向当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3.找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生的诊疗行为进行鉴定。
    4.到法院起诉。
    ▲医生(医院)认为患者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怎么办?
    1.医生本人或者医生通过医院及时与患者进行沟通,达成和解协议。
    2.发生纠纷,向当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帮助。
    3.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4.到法院起诉。
    从赵海洋给出的选项来看,对于患者、医生、医院等来说,到法院起诉都是最后的维权手段。即使到法院起诉,调解也贯穿民事审判始终。本案中,原告和被告最后也达成和解协议。
    “不过,刊发这篇文章的微信公众号或者转发的网站、个人等,也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赵海洋表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这才是对待网络事件的客观态度。
选择诉讼,诉讼成本有哪些
    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审判结果最具有权威性。医患双方如果最后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那么,诉讼成本是多少呢?
    诉讼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具体内容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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