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琳君)今年,河南在全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省卫生厅在各地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选择郑州市二七区等41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2年年底前,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力争到2015年,全省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的县(市、区)达到90%以上。 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就是新农合制度从以按项目付费为主体的医疗费用后付制,逐渐转向实行按单元、按病种、按人头支付的医疗费用预付制的过程。主要包括总额预付制,按人头、按病种、按项目和按服务单元(住院床日、人次)付费等支付方式。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推动分级就诊和合理诊治,减轻参合农民经济负担,促进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试点县(市、区)在准确掌握当地参合农民就医状况、医疗消费水平等基础数据的基础上,确定适合本地实际、简便易行、安全有效的新农合支付方式。 省卫生厅要求,各地要认真开展基线调查,充分利用基线调查数据及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历年积累的数据信息,发挥当地专家的作用,认真测算新农合支付方式费用水平,积极学习借鉴省内外支付方式改革的成功经验,合理确定相关支付方式限价标准,建立和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各地要充分考虑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方案与现有补偿方案之间的差异,搞好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方案设计,做好与现有补偿方案的衔接,避免参合农民实际受益水平与现有方案规定差异过大。 据悉,今年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的县(市、区)有:郑州市二七区、惠济区,开封市通许县,洛阳市栾川县,平顶山市郏县,安阳市北关区、文峰区、殷都区、龙安区、安阳县、滑县、汤阴县、内黄县、林州市,新乡市辉县市,焦作市温县、沁阳市,濮阳市清丰县,漯河市舞阳县、临颍县、郾城区、召陵区、源汇区,许昌市鄢陵县、襄城县,三门峡市灵宝市,南阳市镇平县,商丘市梁园区,信阳市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淮滨县、息县、固始县,周口市太康县、沈丘县、项城市,驻马店市汝南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