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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完善大病统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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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王平 方尧 通讯员 李延伟)日前,宝丰县对现行大病统筹方案进行了调整,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都有所提高。 据悉,宝丰县政府2010年拿出3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全县居民大病统筹基金。截至2010年8月底,全县共有122人受到补助,补助金额达83.7万元。 根据今年大病统筹基金的运行情况,为了进一步扩大大病统筹制度的受益面,提高大病统筹基金的使用效率,宝丰县对现行的大病统筹方案进行了调整。一是扩大补助范围,即大病补助范围由单次住院费用4万元以上,扩大为3万元以上(不含3万元)。二是提高补助标准,规定30001~70000元部分的报销比例为35%;70001~10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由40%提高为45%;100001元以上部分的报销比例50%提高为55%。对1~8月已补助过的患者,根据调整后的方案进行追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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