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 为促进我省医疗服务市场的完善和健康发展,省政府于2004年7月批转了省卫生厅《关于促进民办医院发展意见》(豫政[2004]49号),推动我省民营医院踏上健康、快速的发展之路,涌现出一大批如濮阳油田医院、河南宏力医院、南阳豫西协和医院等机制活、观念新、市场化水平高的民营医院,激活了医疗市场,为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了贡献。 四、发展民营医院是卫生部门的重要职责。在政府主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发展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符合省委提出的“四个重在”的要求。一是认识有高度。民营医院是新医改的重要力量,各级卫生部门要在政策上积极扶持,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的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和中医院;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竞争或招标,多形式、多渠道投资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到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地区举办医疗机构,如城乡接合部、城市新区和农村地区。二是规划有空间。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要给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的发展空间;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对于符合准入标准的民营医院,卫生行政部门不得设置审批障碍,鼓励部分城市公立医院改制为民营医院。三是政策有支持。民营医院在申请医保定点资格、加入急救医疗网络、科研立项、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及工龄计算、业务培训、参加学术组织和学术活动、医疗技术准入、科研立项、政策知情等方面应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进一步完善社会资本投入卫生领域的相关财税政策,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与在资金、管理、技术上具有竞争优势的民营企业强强合作。四是投入有渠道。要从当地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出发,政府也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非公立医院更多地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对民营医疗机构开展面向弱势群体的基本医疗服务、急诊急救及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应给予合理补偿。五是监管有保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社会办医纳入全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民营医院的设置、医疗技术、医务人员实行准入制度,并依法监督规范其医疗行为。 总之,加快发展民营医院不仅是转变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方式的要求,更是深化医改的重要举措,是积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对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卫生部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支持和鼓励民营医院发展,加快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