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叶县常村乡金龙嘴村卫生所 葛志彬 “不见病人不开药”是乡医的诊疗守则。可是,在一些固执的病人面前,乡医有时不得不作出让步。如此无事便罢,有了事,乡医却要独力承担巨大的精神压力与风险……
去年冬日的一天,我骑摩托车从卫生所回到20里外的家乡。与母亲寒暄过后,还未落座,母亲就忧心忡忡地问道:“外头传言,你的一个病人没了(死亡了)?在外地行医,你可要小心呐!”母亲的一句话,让我的思绪回到了一个月前的一件事情上。 2009年1月,为了配合上级的“一村一所”精神,我告别了年迈的父母,来到了位于叶县边陲的一个小山村——金龙嘴卫生所。这里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缺医少药。 一天晚上10时,刚刚抢救了一位94岁的卒中患者、喘息未定的我正在书写门诊记录,门外走进一男一女,两人大约40来岁。 女子说:“买几包感冒药。” 我习惯性地问:“是你们哪位感冒了?” “都不是,给别人捎的!” 我忙说:“我们原则上需要见到病人,做了体格检查后,才能用药。” 女子有点不耐烦了:“你只管包药吧,买个感冒药哪儿恁多事。” 身在异乡的我只好以缓和的口气道:“你们把病人带过来吧。” 女子应道:“你想看病人,就跟着我们去检查吧!” 寒冷的冬夜,门外一片漆黑,朔风凛冽。我想起本村那位94岁的脑出血患者生命垂危,卫生所仅我一个人值班,我去外村看病,万一老人病情有变化怎么办?我再次恳求他们把病人带过来,他们没有答应。我只好勉强包了4包常规感冒药。 万万想不到,第二天早上8时,就传来了那位“感冒病人”病危的消息。 原来,病人头天晚上吃感冒药时,刚咽一口开水,就出现吞咽困难、咽肌痉挛症状,表情极为痛苦。病人家属相继把病人送到另外一个村卫生所、乡卫生院、县人民医院等多家医疗单位,最后转诊至位于平顶山市的解放军第152医院。 伴随着病人病危的消息,“葛医生不会用药、用错药”也成了乡亲们议论的话题,甚至有人说,是我害死了病人。 惆怅、失落、悲愤、自责……此时我的心里真是五味俱全,只能暗暗祈祷大医院的医生别随口下“用错药”的断语。同时,我也查阅了医疗法律法规及民法通则,做好了应诉的准备。病人家中剩余的感冒药和我的用药处方相佐为证。此时的我成了大海中漂泊的一叶小舟,顿感无助和艰辛。 幸好,我的一位朋友很快打来电话,称病人在解放军第152医院被诊断为狂犬病。 原来,病人在4个月前被一只病犬咬伤手掌部,没有注射狂犬病疫苗。前天晚上,劳累一天的病人出现发热症状,自以为是伤风感冒,就委托别人捎回几包感冒药。由于狂犬病又名“恐水症”,临床表现为恐水、怕风、肌肉痉挛和麻痹。口服药物时,因为饮水引起呼吸困难,患者家属误认为是服用感冒药过敏所致。 为了节省注射狂犬病疫苗的200元钱,这名36岁的男子,在狂犬病发作48小时后,告别了人世,留给妻子和女儿无尽的伤悲。 病人家属和村民们终于明白了狂犬病的危害,我也因此到炼狱里去走了一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