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晓军)记者7月30日从河南省深化医改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度河南各项医改工作全面启动,2011年3月截止。省医改领导小组已与18个省辖市医改领导小组签订责任书,各市、县(市、区)也要与基层实施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 基本医疗保障提高惠民指标 据介绍,河南将在继续巩固和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础上,大幅度提高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 具体工作目标包括: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扩大到60%的地区,新农合门诊统筹扩大到50%以上的地区,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达到60%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80%的统筹地区实现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此外,河南还将积极开展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和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工作。 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超六成 据介绍,自2011年1月1日起,河南将在洛阳、新乡、许昌、漯河、三门峡、濮阳等6个省辖市50个县(市、区)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上今年3月1日先期启动的郑州、平顶山、焦作、安阳、鹤壁、济源等6个省辖市,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的县(市、区)将达到61%。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河南将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的招标、配送、配备、使用、质量监管、医保报销等配套制度,在保证质量和供应的同时,积极探索新方式,进一步降低药价。 记者了解到,河南还将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落实政府投入政策和绩效工资政策;探索多渠道补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非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健全人事制度和考核机制;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明显提高基层门诊量占医疗机构门诊总量的比例。 (下转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