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琳君)日前,河南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禁止全省卫生系统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类活动,违反者将追责。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承担医师资格考试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宣传或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医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培训等活动。不得向医师资格考试辅导、培训组织提供场地、房屋。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以本单位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官、监考等工作为名,举行医师资格考试辅导、培训活动。禁止各级医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人员及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考官等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参加社会上各种医师资格考试的考前辅导或编写辅导材料活动。 凡违反上述要求的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资格,全省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个人违反上述要求的,责令其所在单位进行相关处分,医务人员在本考核周期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