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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医疗机构不良行为将被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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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包河区卫生局获悉,自今年起,该区在全区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医疗机构有不良记录,达到一定分值就可能被注销执业许可证。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的对象包括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服务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技术操作规程等规定的行为,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登记制度。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实行年度累积积分管理,一个周期满后,积分清除,重新开始记分。医疗机构发生不良执业行为累积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实施不定期校验或暂缓校验,直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此外,卫生部门还将对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进行公示,每半年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一次。 据介绍,包河区卫生部门将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开展对不良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通过将记分工作与医疗机构许可、校验挂钩,进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管。 (摘自《合肥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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