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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1 2010年6月5日 星期六 目录导航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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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控烟”需找准源头
    5月29日,59位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及政府部门的法律专家在京“结盟”组建“中国控烟法律专家工作组”,宣布致力推动国家和北京等地方的控烟立法工作,促进中国尽快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第23个世界无烟日,距离我国政府承诺履行国际控烟《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11年在室内公共场所禁烟的“时限”仅余半年。中国有3.5亿吸烟者,每年100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疾病,约5.4亿不吸烟人群被迫吸入二手烟,为世界之最。而不能履行国际控烟《公约》,损害的不仅是公民的健康,还有国家的公信力。
  公共场所控烟难,不仅仅是立法缺位,更重要的在于,许多地方国内生产总值对于烟草行业的依赖。来自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消息说,2009年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首次超过5000亿元,达5131.1亿元,同比增长12.2%。以此不难理解,针对政协委员“加大禁烟力度”的呼吁,国家烟草专卖局官员为何曾回应“禁烟影响社会稳定”了。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烟草销量节节上升,控烟与利益的博弈难度,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
  因此,立法控烟有一点需要明确:控烟立法必须找准源头。表面上看,造成公共卫生环境污染的,都是那些吸烟者。然而,只针对吸烟者,显然是不能达到效果的。控烟要真正取得成效,需要更深入地认识到吸烟危害健康、污染公共卫生环境的严重性,改变“以税管烟草产销”的局面。地方政府需要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逐步摆脱对烟草财政的依赖,才能对目前影响我国烟草产销量不降反升的低价烟仍享补贴、烟草税、价脱节等进行严厉打击,才会不有意无意避开某些强势利益集团,使立法更有意义,执行更能见效。 (摘自《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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