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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救治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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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救治必需药品可按相关规定报销补偿 本报讯(记者 董文安)日前,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将手足口病救治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对于手足口病患者的门诊、住院费用及重症救治必需药品,均可按相关规定给予报销补偿。 据介绍,对于手足口病患者的门诊就医,可通过门诊统筹或家庭账户等形式,对患者的门诊医药费用给予报销补偿。对于住院治疗的参合患者,符合相关手足口病的诊疗项目,可以适当放宽使用和支付范围。将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米力农、磷酸肌酸钠等3种手足口病重症救治必需药品纳入新农合报销补偿范围。对于部分经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患者,要做好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减轻患者负担。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加强部门间和部门内的协调配合,积极参与手足口病的联防联控工作,掌握疫情发展情况,做好政策衔接,确保防治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支出,提高新农合基金使用效率。要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继续坚持参合患者出院即时结报新农合补偿费用,为参合患者和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对当地政府确定为手足口病患者诊治的医疗机构,均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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