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正勋 通讯员 王战国)今年以来,焦作市卫生监督执法局进一步发挥原有防保体系的职能和作用,开展市、县、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四级卫生监督建设,实现了卫生监督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的延伸。 在市、县两级,由该市卫生监督执法局专职卫生监督员和社会义务监督员组成,建立市级卫生监督执法执行组织;由县(市、区)卫生监督所专职卫生监督员和社会义务监督员组成,建立县级卫生监督执法执行组织。 同时,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和防保人员组成,在乡(镇)办事处一级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其职责为掌握辖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等管理相对人的基本情况,建立管理相对人卫生监督管理台账;协助开展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受理社会投诉、举报,及时报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并协助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健康教育;协助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等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及时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参加调查处理;指导检查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相关工作,召集乡(镇)办事处卫生监督网络工作例会。 此外,由承担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或规范依法执业的个体诊所承担,在村(社区)一级建立卫生监督信息员组织。其职责为掌握本村(社区)内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职业病卫生、学校卫生基本情况;及时举报各类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对村(社区)公共卫生和医疗市场的暗访、巡查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据了解,该局通过卫生监督四级网络的建立,实现了卫生监督工作的“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克服了卫生监督机构普遍编制少,卫生监督在基层存在大片空白和盲区的状况,在弥补了农村卫生监督力量不足的同时,增加了卫生监督频次,扩大了卫生监督覆盖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