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记者就今年河南省农村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在职人员成人学历教育有关工作,采访了河南省卫生厅科教处李克勤处长,李处长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记者:农村卫生人才培养“51111”工程具体指哪几个方面?在职人才培养具体目标及进展情况如何?
答:全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51111”工程,是去年厅党组提出的五大工程之一,是全面提高农村卫生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卫生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09〕27号)和厅党组要求,“51111”工程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即从2009年起,利用5年时间,采取引进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和在职学习深造等方式,有计划地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培养1000名硕士研究生;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培养10000名本科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10000名专科生;将全省10万名注册乡村医生全部免费轮训一遍。这些措施实施后,逐步实现县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以本科生为主、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以专科生为主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目标。
其中,在职人才培养方面,拟在5年时间内,资助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硕士研究生300名、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本科生4000名、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专科生5000名。去年,我省这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09年底,我省已资助在职研究生16名、本科生887名、专科生1000名,有关补助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省辖市,并陆续发放到个人手中。
记者:2010年“51111”工程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工作的具体计划是什么?
答:2010年“51111”工程在职人员学历教育分为两部分:一是按规定资助今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以下称为资助对象);二是组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在职人员参加相应成人学历教育报名考试(以下称为报考人员)。
今年全省资助计划为:县级(市辖区除外)医疗卫生机构在职硕士研究生60名;县级(市辖区除外)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在职本科生800名;乡镇卫生院在职专科生1000名。
今年报名考试计划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市辖区除外)成人在职硕士研究生60名、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市辖区除外)和乡镇卫生院在职本科生800名、乡镇卫生院在职专科生1000名。
记者:资助对象、报考人员身份和专业有无变动?
答:资助对象、报考人员身份和专业与去年保持一致。无论是资助还是报考,都要求为正式在职人员,自愿在农村工作6年以上。
报考人员要符合国家教育部门成人在职研究生、成人高考招生报名条件,按照国家有关在职研究生、成人高考规定和时间要求报名考试。
资助对象和报考人员的专业为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妇幼保健、影像、检验、护理、全科医学等医学和医学相关类专业。
记者:资助对象条件是什么?
答:资助对象要求是品学兼优、并能长期致力于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优秀同志。具体为:
一、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正式职工。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四、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工作6年以上(签订协议后)。
五、取得相应学历或硕士学位证书等。
今年报考人员的有关要求条件参照资助对象。
记者:学习形式有什么要求?
答:今年毕业的人员学习形式要求为:本、专科为本省高校的全日制和业余形式(不含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形式)。
今年参加成人高考报名学习形式应为:本科为本省高校的全日制和业余形式(不含函授、电大、网络教育等形式),专科原则上为成人医学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全脱产)。在职研究生教育形式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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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如何申请获得资助?
答:当年毕业的人员如何申请获得资助,可参照以下流程图:
个人申请
1.填写申请表;2.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费发票或正式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所在单位
1.资格初步认定;2.签署意见。
县(市)卫生局
1.审核资格;2.核定补助额度;3.签订协议;4.公示;5.签署初审意见。
省辖市卫生局
1.审核资格; 2.签署审核意见
卫生厅
1.备案; 2.拨付各地经费,按每人学费教材费50%(分年度)
省辖市卫生局
拨付各县(市)资助经费
县(市)卫生局
将资助经费拨用人单位
所在单位
1.配套30%经费;2.资助经费发放给个人。
个人补助
在本单位领取各项补助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或学位后领取资助,申报程序参照以上流程。
记者:资助发放的标准是什么?
答:资助对象经过逐级审核、签订协议并公示后,由省卫生厅按规定补助学习期间学费(以学员实际缴纳学费正式发票或正式收据为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50%、教材费50%(由省卫生厅按照全省平均水平核定),用人单位解决30%,个人负担20%,补助费用分年度发放。
报考人员毕业取得学历或学位后,享受同样的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