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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广西:公立医院免收老人普诊挂号费 |  
                                              |  | 《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目前已正式颁布。 《规定》摘要: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解读:过去,只有一些经济发展条件较好、优待“等级”较高的城市,才对70周岁以上的老人出台免费乘坐公交车、免收公立医院普通门诊挂号费的优待政策。《规定》出台后,全区70周岁以上的老人到公立医院(如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医院的普通门诊)看病时,挂号都不用钱了。
 六旬老人进景点半价优惠
 《规定》摘要: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自治区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和已开放的文物点,对老年人实行门票全免。各类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
 解读:两个年龄段老人的优待证分红、绿两种颜色。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红色证,可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在公立医院普通门诊看病免收挂号费等优待服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70周岁以下(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发放绿色证,可享受进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门票全免;各类旅游景点、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门票半价优惠。当然,60周岁以上的老人所享受的优待政策,70周岁以上的老人都能享受。
 百岁老人享“寿星津贴”
 《规定》摘要:对百岁以上(含百岁)的高龄老年人,各地应根据经济发展状况,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适时提高高龄补贴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放宽高龄老年人补贴发放年龄。
 解读:目前,广西大部分地市都设有百岁老人津贴,有的经济水平较高的地市,如南宁市,百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90~100岁的老人,每月也有50元补贴。但广西并不是所有的地市都发放百岁老人津贴。《规定》出台后,全区的百岁老人都将享有高龄补贴。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百岁老人津贴不制定全区统一标准,各地根据自己的经济条件发放。
 (摘自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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