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濮阳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濮阳市卫生监督局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市卫生局赋予的职责,围绕《2012年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通过抓勤政廉政、文化建设、党的建设、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提升了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卫生监督工作得到全面发展。现将工作报告如下:
一、以“创先争优”、“一创双优”活动和综合评议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
作风和形象是一个行业、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基石。作风决定形象,形象影响作风。为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求实求效”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市卫生监督局以“创先争优”、“一创双优”活动日常推进作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总抓手,深入开展“优化干部作风大竞赛”,积极参与“创新思想观念大论坛”以及“优化发展环境大聚集”,做到集中教育与日常推进相互衔接,环环相扣,保持活动的良好态势;做到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查摆解决问题贯穿始终、边学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同步推进。以依法履职、服务群众、统筹兼顾为原则,把抓好综合评议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一些群众普遍期待的实事好事,确保行政许可项目都能在限定时间内提前办结。
二、落实“一岗双责”,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我局是承担卫生行政执法职责的执行机构,也是卫生系统的一个窗口,建立一支廉洁文明、团结高效、执法有力的卫生监督队伍是履行执法职责,保护群众健康的保障。为此,我局始终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时研究,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年初,一把手与各科室科长间、科长与本科室人员间层层签定责任状,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格局,并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与干部的年终考核政绩挂钩,与干部的提拔任用挂钩,与个人评先评优挂钩,与个人的年终奖励挂钩。通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任务分解,使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危机感,从而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日常工作中,始终把抓好局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突出出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等,及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抓好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时,我们特别注重卫生监督队伍的廉政建设,在日常监督、卫生行政许可、案件办理等工作中,通过建立惩防体系和廉洁执法教育,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水平不断得到提高,并涌现出了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一批先进典型。
三、加强卫生监督文化建设,塑造卫生监督新形象
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是卫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是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为建成以“严明纪律、严守职责、严格执法”为鲜明特色的卫生监督文化体系,我局坚持以思想文化作为卫生监督文化体系的核心,以物态文化作为保证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得以实施、卫生监督文化目标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加强卫生监督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工作质量、责任感、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育人、导向、激励和凝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塑造卫生监督新形象。
四、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卫生监督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为使卫生监督员及时了解和掌握了新的卫生法律法规,更新专业知识,我局举办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培训班,对全局卫生监督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对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了推磨式法律、法规培训,共培训400人次。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及卫生知识水平,年初制订了培训计划、程序和方法,编写了食品、公共场所培训教材。对从业人员较多的单位上门授课,其他从业人员到我局培训室授课。为做好培训工作,卫生监督人员认真搜集材料、备课、制作课件,并认真组织考试。共培训各类从业人员5690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得到从业单位的好评。
五、举亮点,严执法,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餐饮监督,实施明厨亮灶
为加强对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进一步提高我市餐饮安全水平,我局不断创新卫生监督模式,努力打造工作亮点,积极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已在12家餐饮单运行并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组织人员对管辖的餐饮服务单位、职工食堂和学校食堂年内进行两次集中检查,全面推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结合餐饮安全的季节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了春节、国庆节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夏、秋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学校、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索证索票管理,食品添加剂、火锅调料、地沟油、餐厨废弃物、餐具消毒专项整治,对卫生设施、食品原料、操作加工、索证索票、个人卫生以及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等进行认真检查,截至目前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5起,处罚35起,没收销毁违法食品和原料838公斤。对食用油、面粉、熟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饮料、果冻、冷冻食品、蜜饯等进行了抽样监测,完成集中采样五次,抽检样品348份,有效防范各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力度不断加大。
对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量化分级档案,监督覆盖率100%。此外,对辖区内36家学校、幼儿园进行了专项整治,并将整治情况通报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加大对辖区内7家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监管,其中3家已按要求安装了消毒设施,其余4家正在积极积极筹备安装;对54家各类自建设施供水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无卫生许可证件、无净化消毒设施的单位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对到期仍未达标单位,将予以行政处罚。抽检游泳池水20份,对检验结果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了监督意见,并督促其整改落实。
(三)完成重大活动期间的卫生安全保障任务。
开展“两会”、高考、旅游黄金周等全市重大活动卫生保障20余次,为确保各项活动的饮食、住宿的卫生安全,及时启动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预案,选派卫生监督员定点驻守,全程跟踪监管服务,对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自助供应、食品留样、餐具消毒、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等重点环节进行卫生学评估,共监测各类样品620份,圆满完成了重大活动的食品、住宿卫生安全保障任务。
(四)完成我局在国家卫生城市复检、文明城市创建和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程中承担的各项任务
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我局管辖的餐饮业、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单位144家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照创建标准和时间节点逐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到期后进行复查,每个单位都是多次复查,直至达到标准和要求。尤其对市城区“五小”单位组织力量进行了拉网式集中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我市创建活动做出了应有贡献。
(五)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
根据《濮阳市卫生局关于分解濮阳市国家卫生城市复检任务的通知》(濮卫【2011】12号),对城区42家市辖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市辖医疗机构监督档案等资料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对市辖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了医疗废物非法回收加工问题排查工作,对个别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措施不落实、登记资料不完善等问题,及时下达意见限期整改;对群众举报的一家医疗机构,在非储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暂存点无防盗措施等,进行了立案处理。
(六)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了解和掌握我省基本职业健康状况,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1〕40号)文件和《河南省全国职业健康状况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豫卫监【2011】35号)。我局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的调查工作,共调查收集、完善了35家职业危害用人单位的职业健康状况资料,对中原油田建设集团公司等单位规范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共11家进行检查,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并责令限期整改。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放射防护工作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一是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工作,主要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及卫生审查情况、放射诊疗许可情况、放射诊疗防护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开展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情况等;二是医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包括放射工作人员从业条件与培训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情况等。对辖区内3家放射治疗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我局对全市700余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主动服务企业,监督员深入到山东莘县中原油田采油三厂、濮阳县文留镇中原油田采油一厂、清丰县瓦屋头镇中原油田钻井四公司等地,分三期对中原油田从事和准备放射诊疗工作的193名放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翔实,更新了专业知识,使我市放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在培训合格的基础上,结合放射工作人员2012年度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对695个放射人员审核并办理了《放射工作人员证》,对检查异常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依法规范医疗执业行为。
随着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的加大,非法行医隐蔽性越来越强,为获取非法信息,我局加大宣传力度,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还定期进行医疗广告监测,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线索,共立28案,通过集中整治,有效的遏制了非法行医行为,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强化三种意识、弘扬六超精神、落实六新要求,努力推动卫生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