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技术要点
防汛救灾人员疫情防控管理
人员健康管理 (1)参与防汛救灾人员原则上为疫情低风险地区持健康通行码“绿码”人员。 防汛救灾人员赶赴灾区前,应提前申领健康通行码,进行健康码核验,健康码显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救灾。 (2)防汛救灾人员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等症状时,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送诊就医。 防汛救灾现场防控 (1)防疫人员。 原则上防汛救灾队伍要配备防疫人员,负责现场疫情防控指导和医疗保障工作。 (2)配备防疫物资。 防汛救灾现场应根据现场救灾人员数量和防疫需求,科学足量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消毒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 (3)做好个人防护。 在室内活动时应佩戴口罩;在户外作业时可根据情况不佩戴口罩,但应随身携带备用口罩。注意保持手卫生,离开防汛救灾现场后应及时洗手消毒。 (4)现场设置临时留观点。 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立即带其前往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 异常人员带离后,要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餐饮管理 (1)合理安排轮流就餐、错时就餐。 室内就餐应增加就餐座位间距,保持单向就座,提高就餐人员分散度;室外就餐应尽量分散,减少就餐时人员聚集。 (2)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现场放置手消毒液,提示餐前洗手。 严格餐饮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 住宿管理 (1)户外住宿,帐篷应安置在通风良好、交通便利、有饮用水水源、对人体安全有保障的场所或地点,按规定划分区域,保持充足空间与间距。 (2)可选择通风良好、交通便利、安全卫生的学校、宾馆等作为室内居住场所。 (3)居住地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对居住环境和物品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居住场所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进入人员要进行体温测量并核验健康通行码。 (4)每个居住点都要安排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负责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做好健康管理和环境消杀工作。 配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消毒液等防疫物资。 设置临时留观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应及时处置并送医排查。 (5)对健康通行码显示“红码”“黄码”的防汛救灾人员,单独安排住宿房间。 人员转运 防汛人员集中乘车往返救灾现场,乘车期间注意佩戴口罩,适当增加座位间隔。 对集中乘坐的车辆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单向空气流通(可加装风扇),安全合理使用空调。 疫情处置 当防汛救灾人员发现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开展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消杀、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传播蔓延。
受灾群众疫情防控管理
.灾区群众转移安置 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选择步行、骑行、私家车前往临时安置点。 如需要通过车辆集中转移受灾群众,乘客需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对集中乘坐的车辆进行清洁和消毒,开窗通风,分散就座,尽量与其他人员保持距离。保持单向空气流通,安全合理使用空调。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及时洗手消毒。 受灾群众安置点设置 (1)选址。 安置点首先选择通风良好、交通便利、有饮用水水源、安全卫生、建筑符合标准要求的学校、单位宿舍、宾馆酒店等有独立房间的室内场所。 如受灾群众较多,选择体育馆等大型场所或户外帐篷、活动板房作为临时安置点时,注意按规定划分区域,保持充足空间与间距,尽量减少人员密度。 (2)对受灾群众中健康通行码显示“红码”“黄码”,且已按规定解除隔离的人员实行单独安置、单间居住。 体温和症状监测 每个安置点都要明确疫情防控负责人,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开展健康管理和环境消杀工作。 安置点实行相对封闭管理,在各个出入口设置体温检测设施,对每位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核验健康通行码,体温正常且健康通行码显示“绿码”方可进入。每日对受灾群众进行健康监测。 一旦发现安置点居民或工作人员等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时,立即转至临时留观点,为其佩戴一次性口罩,启动应急处置,安排就医排查。异常人员带离后,提醒在场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观察自身状况。 就餐管理 (1)原则上在各自房间内就餐。 合理安排开餐时间,实行轮流打餐、错时打餐,尽量减少打餐时人员聚集。有条件的安置点,可送餐至房间。 (2)体育馆等大型临时安置点,就餐时应尽量分散,减少人员聚集。 有条件的安置点,可选择在餐厅安排轮流错时就餐。 (3)保持就餐环境干净整洁,严格餐饮具消毒,落实食品安全措施,做好餐厨垃圾的清洁收集。提示群众注意就餐文明,餐前洗手。 设立临时留观点 根据安置点内人员数量和规模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留观点。 临时留观点用于初测体温≥37.3摄氏度人员的体温复测和其他可疑症状人员送医排查前的停留。 临时留观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避开人员出入必经通道和集中活动场所。多人同时出现异常时,应各自单间隔离。 疫情处置 按照“一点一案”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当安置点发现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时,应立即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开展隔离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消毒消杀、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等处置工作,严防疫情传播蔓延。 按规定并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对安置点实施封闭管理,密切接触者送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如有必要选择新的安置点转移安置受灾群众。 组织专家组进行疫情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开展相关受灾群众核酸检测。 配备防疫用品 安置点根据人员数量和规模,科学足量配备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用品,有条件的可配置大通量无接触体温检测设备;同时配备充足的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 除上述用品外,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准备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护目镜、工作鞋等。 加强通风消毒 安置点要加强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合理使用中央空调系统,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每天定时对环境进行常规清洁消毒,对桌面、座椅、门把手、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擦拭消毒。严格卫生间清洁消毒,保障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气流通,确保下水道畅通。 做好宣传教育和个人防护 加强健康教育,指导安置点群众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咳嗽礼仪等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 减少人群聚集,尽量减少到安置点的公共区域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出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安置点医务人员或工作人员,及时按规定送医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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